天津信托推出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09-06
种类: 基金投资类
正文: 产品简介:
1、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2500万元(优先受益权2000万元;一般受益权500万元)
2、信托期限:一年半
3、金额起点:单笔信托资金金额起点不得少于人民币8万元,超出人民币8万元的部分可以按照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4、预计收益:预计优先受益人一年半累计收益率为6.15%,折合年收益率为4.1%。
5、收益分配:信托终止时一次性分配信托收益,优先受益人优先参与信托收益的分配,信托终止时的信托财产净值优先支付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一般受益人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信托终止时的信托财产净值扣除支付给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和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后,剩余信托财产全部支付给一般受益人。
6、信托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定为2005年 9 月 5日 至2005年 9 月26 日。推介期内,募集工作提前完成,推介期可提前结束,推介期结束的次日起信托计划即告成立。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支付信托财产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支取:信托财产支取日(2007年 4 月 6 日)后,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信托合同到受托人营业地点(河西区围堤道125号天信大厦)领取信托财产。
8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佟楼支行
(注:收款银行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交款方式:现金、银联卡、工行活期存折(带密码)
信托计划概述:
天津信托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需求的不同,在本信托计划中设置了优先/一般受益人结构,通过定向募集一般受益人信托资金的方式,将一般受益人信托资金和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央行票据以及进行同业拆借,并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产品特点:
1、优先的受益结构:信托终止时的信托财产净值优先支付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剩余部分扣除信托报酬后支付一般受益人。
2、严格的控制措施: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期间任一时点,信托计划资金累计收益率在任何连续五个工作日内均低于-12%时,受托人对信托财产采取相应的止损措施,以保护优先受益信托资金本金和收益的支付。
预期年收益率: 4.1%
最低认购价格: 人民币8万元
(xintuo摘自天津信托网)